球友会

资讯动态

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后,儿子借款高利率被法院判定独担还款

老张和老李为儿子张先生在上海购置两套房产,期间多次汇款,张先生则出具借条,约定的年利率高达36%。随后,老夫妻将小夫妻诉至法院,要求共同偿还457万元及利息。经过两审,法院均认为缺乏证据证明儿媳确实有共同借款的意愿,最终判决仅由儿子张先生承担还款责任。

张先生在采访中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满,并已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。张先生与陈女士于2012年结婚,分别在2017年和2020年在上海的不同区域购房。在购房过程中,张先生的父母多次转账,陈女士也向丈夫转了一些款项用于购房。

法院记录称,张先生在2017年出具了194万元的借条,年利率36%;2020年又借款160万元,年利率24%;以及2023年出具的81.4405万元借条。张先生的母亲老李表示,首套房的资金来源于家庭积蓄和外借,而第二套房的首付则来源于老家的拆迁款。张先生提到当时未考虑离婚问题,主动将妻子的名字写上借条。陈女士所转的70万元被认为是出售其婚前房产的款项。 球友会

后来,夫妻二人感情出现裂痕,老李认为如果儿子儿媳幸福,便不再索还款,但现在要求偿还以便于未来养老。老张与老李起诉儿子和儿媳,要求他们共同偿还本金及利息,利息计算依据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。

陈女士对此表示反对,认为房屋是她与公婆共同出资购得,属于赠与,她从未借过款。她称,第二套房的购买是丈夫的主张,自己只是同意并转款,而与丈夫存在家庭矛盾后,张先生才在借条上签字。

一审法院认为,借款关系需同时证明款项交付及借贷合意,而父母并未充分证明陈女士知晓借条的相关内容。最终判断仅由张先生承担还款责任。老张夫妇随后上诉,称款项是用于登记在夫妻名下的房产,属于共同债务,但法院依然维持了原判。 球友会

about image

张先生表示,因家庭经济状况有限,已数月未能如期偿还贷款,并申请再审。律师指出,民间借贷需具备借款意愿和资金交付的双重条件,本案缺乏证据表明陈女士具备此种承诺。在借贷合意上,高利率可能成为关键因素,影响最终判决结果。

[无下一篇]

为学校、俱乐部等机构策划并执行大型足球赛事,确保赛事的顺利进行。...